“宁可拼掉一万军士,也一定要在今晚夺下此城!”
“我不要伤亡数字,我只要新郑!”
周围的武军众将精神抖擞,齐刷刷拱手道:“我等愿随君侯效死!报效王恩浩荡!”
洪石头重重点头:“好!”
“按照老规矩,先派人去劝降!”
“我军后退三里,假作安营扎寨之势,以麻痹敌军战心……一切,就看今晚的了!”
众将齐声道:“谨遵将令!”
……
按照战国之世约定俗成的规矩,攻城方在进攻之前,总要给对方一个投降的机会。
如果敌军果断选择投降,那么进攻方就要保障投降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绝不能再屠杀抢掠,否则便是坏了规矩。
一般来说,贵族们都好面子,没人会在敌人已经投降之后还要屠城。
而且单从现实利益角度出发,屠戮或者抢掠降者,从长远来看也是亏的——从此以后,你面对的每一座城池都会拼死抵抗,绝不会再轻易投降了。
当然,如果防守方没有选择投降的话,进攻方最后一旦破城,‘抢三天’也是约定俗成的规矩。
毕竟这个时代的大部分军队的人员组成都是戍卒居多,他们没有军饷,甚至打仗都得自带干粮……之所以愿意给将军们卖力拼杀,除了‘我不杀他,他就得杀我’这样的朴素原因之外,多半都是指望着打赢之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