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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电话里如是说道,一旁的助理将她最近的情报递给了我,我随手翻了翻,她竟然转型去做了网红。已经七年了,这是七年来我们第一次联系,可我对她只有友情可言,眼下能想到的对象只有她,我只好同意了她的请求,约她在一家餐厅见面。
一见面她就激动的朝我挥手,我坐下后她握住了我的手,说我变了,颇有什么网络小说上霸道总裁的气质,可她还是那样娇纵任性,眼神里仍是如水一般澄净。我突然有些羡慕这样未经世事的女孩,外界的压力让我无时无刻精神必须保持在紧绷状态。
跟她在一起,竟然会得到久违的快乐,那不同于谈下合作的成就感,是徘徊在心间淡淡的暖意。她不满的用叉子敲了敲盘子,打断了我的思绪,我轻笑道,垂眸看向她。
莫纱:喂,大哥,你到底有没有好好听我说!母亲知道网红更能挣钱,就不再让我去当大明星,逼着我接了很多直播,我一点都不喜欢那种感觉
高泰明:那如果我说,你跟我契约结婚三年,在这期间你可以做任何开心的事,没有人会阻拦你,你觉得如何?
莫纱:好啊,那你可要好好照顾纱纱喔!
我没想到她会答应的这么快,她应该还没考虑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就稀里糊涂的答应了我,这样也好,不会有后顾之忧。事件解决的很顺利,我们的合约也心照不宣的延长了下去,直到有一天,明曦来到了我的总裁办公室。
明曦:看来我是该叫高总了。
高泰明:你想要什么?
明曦:我不是来要挟你的,我只是很惊讶,原来你们都长大了,是我的思想跟不上了。
她就扔下这样不清不楚的一句话,便从我的办公室里消失了。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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