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味道,城里那些走南闯北的商人们,最先嗅了出来。
魏国从来不缺有家国情怀的商人。
秦军打来时,他们捐过银钱,送过粮草,甚至帮着官府出钱,雇佣那些平日里瞧不上的江湖草莽。更有甚者,派人去马庄那种地方,招揽连官府都头疼的悍匪,只求能给秦军添些麻烦。
可这仗,一打就是好几年。
再厚的家底,也经不住这般流水似的消耗。家里的闲钱早就见了底,有人觉得值,是为国尽忠;也有人夜深人静时,摸着空荡荡的钱袋子心里疼得像是被刀子剜。
今晚的异样,让落叶集里所有还醒着的人,心里都长了草。北地战事胶着,南边的临阆坡和西边的断水涯,更是打成了血肉磨坊。
这落叶集,虽说暂时安稳,却像是暴风雨中一叶随时可能倾覆的小舟。
城里大多数人,其实并不慌。
那些曾经的农夫、书生、货郎,在战火里滚过几遭,身上都带着一股子血腥气。如今散落在魏国各处,成了最不起眼的小股兵勇。对他们来说,见过血,杀过人,天大的消息,也还不至于让他们手足无措。
真正慌乱的,还是那些商户。
有些门路的,赶紧派了心腹下人,摸黑出城,四处打探消息。没门路的,便只能裹紧了衣裳,坐在自家门口的石阶上,抵御着愈发凛冽的冬风,跟三五同病相怜之人,吹嘘着自己当年如何与秦军厮杀的经历,好借此壮一壮胆气。
“想当年,秦军刚过江,老子随先锋营南下,一个人,一杆枪,在秦军大营里杀了个七进七出!他娘的,要不是他们人多,真不够老子一个人砍的!”一个豁了口的汉子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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