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湿透了的书,每一页都沉重无比,黏在一起,他很小心地分开,仔细地阅读每一行字。原本印刷着偏执、控制欲、收藏癖的字句,被染上其他页的油墨,糊在一起。他越是想仔细看,越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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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当他气馁地想要合上这本书,却发现,原来每一个字都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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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只永远找不到线头、最后把自己困在毛线堆里的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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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控制不了,和废物有什么区别?这是南乙曾经笃信的。可现在他才了解,原来有些事是自己无法凭意志扭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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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个人,是必经的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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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通过其他人找到南乙,秦一隅果然着急了,连打两个电话,照南乙想象的那样,主动自投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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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这儿干嘛啊?”秦一隅又偷偷穿了他的衣服——一件深灰色毛衣,因为接近一字肩,有些大,背贝斯的时候,领口会被肩带拽下来,露一大片,不适合录节目,他没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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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一隅的肩膀宽而平直,配上他那一头微卷的头发和懒散的气质,穿这件倒是很合适。再配上他自己的黑灰色破洞牛仔裤和有些朋克风的铆钉腰带、皮质短靴和唇钉纹身,几乎把“我玩摇滚的”这几个大字写脸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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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两手插在牛仔裤口袋里,从南乙开的门缝里挤进来,“找你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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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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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一隅一听,想到昨晚的事,挑了挑眉:“给我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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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乙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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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房间,又没有其他人,秦一隅下意识地就想伸手抱他,可南乙使了个眼色之后,他立刻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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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手臂都打开了,收回来也奇怪,于是他像抱兄弟那样抱了抱南乙,很快松开,又把手揣进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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