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枪口,从一开始就对准了他的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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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几个人会记得的地下摇滚乐手,一个隐藏在冷静客观的新闻稿里的撰稿者,一个从没有一刻放弃反抗不公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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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到最后还爱着那个小怪物的普通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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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都拒绝共情的秦一隅,这一刻却近乎自虐地想,连他这样的局外人都能查到这些,南乙是不是也早就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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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到那把自己没能收到的琴,第一秒,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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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会像刚醒来的他那样,恨不得能杀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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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后来的南乙,参加比赛,接近诚弘,是为了延续徐翊的遗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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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正想做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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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爱的因素,从刚认识的时候起,秦一隅就很热衷于将南乙作为一个样本,分析和拆解他的行为逻辑。因为他实在是太特别了,全世界几乎找不到第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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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着超出同龄人的强大和缜密,他的一天仿佛有72小时,效率奇高,技能多到数不清,弹贝斯,写歌,骑摩托车,滑雪,射箭……好像只要他想,没什么学不会、学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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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数家珍地将恋人的爱好一字排开,秦一隅忽然发现了一处非常隐秘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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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乙的“爱好”几乎都是有用的,有极其强烈的工具属性。他不是因为喜欢去学,而是掌握这项技能,可以帮助他获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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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贝斯是因为他想组建一只乐队,想招募自己;骑摩托车他结识了那帮老炮儿,后来他们也被南乙请过来帮他摆平追债的混子;滑雪让他接近了林逸青,获得了重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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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射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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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一隅回忆起他第一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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