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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感觉时窈很清楚,她上学时遇到暗恋的男生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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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顺的个人魅力确实强大,如沐春风的气息,恰到好处的分寸,绅士的举动,低沉的嗓音和高大挺拔的身材,很难让人不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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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窈不是什么与世脱俗的人,偶尔的时候她也会跟着孙佳到酒吧看看帅哥,她心里也渴望爱情,只是她渴望的爱情,这世界大概没人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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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全心全意的,毫不保留的,从脚趾头到头发丝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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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不得一点沙子和污点的爱,对方必须是处,最好是没谈过恋爱,要会照顾人,占有欲强,会迷恋她身体的每一寸肌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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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没得到过家人的爱,所以她将这样的感情成倍转移到爱情上,这也是为什么时窈这么多年都没找到对象,大多数人在暧昧期就被她pass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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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时窈睡的格外好,不知道是睡晕过去了,还是那吓人的触手没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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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经过一个月的相处,时窈没再那么恐惧它了,它很乖巧,偶尔调皮,柔软的肌肤如她理想中的爱情一般细致的珍爱的抚过她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只是它真实又不存在,时窈不能讲这种依赖寄托在自己的幻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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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她迟早会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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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顺从她的屋子里回来,今日顺走了她放在枕头底下的发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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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发圈十分有弹性,质量很好,用了很久即便有些炸丝了,却依旧能被他扯来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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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的触手包裹着那根小小的发圈,吸盘蠕动着,汲取着上头她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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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圈是味道最浓郁的地方,虽不如她的身体来的解渴,却也能让他心里舒服好一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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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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