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情是明显的郁闷,赶紧给他挑了套大尺码的衣服:“你跟我一起去试衣服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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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乐殊勉强接过那套看起来很是普通的衣服,跟白榆一起去了试衣间。他这辈子第一次来到这么简陋的服装店,试衣间小的只能勉强容纳一个人不说,连个门都没有,只用薄薄的一层布作为隔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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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换上那套衣服出来后,白榆也刚好出来。她一看见顾乐殊就开启了夸夸模式,溢美之词赞不绝口。搞得第一次从白榆嘴里听到对自己夸赞的顾乐殊都有点恍惚了,难得生出点不自信:“有这么夸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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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榆连连点头:“我一点都没有夸张,这家店就应该请你代言,你穿这套衣服比海报上的代言人穿着好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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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潜意识作怪还是怎样,顾乐殊在白榆身上发现了一种之前从没出现的气息,大概可以用活泼形容?尤其是在她的衣服都换成了剪裁普通、设计单调、没有质感的敷衍着装后。他很不想承认,但白榆似乎真的更适合穿这种没有“选择”痕迹的衣服,仿佛她重新回到了没有他参与的前十叁年的人生。他应该反感以这类衣服代表的普通生活,但是当白榆递给他的那些衣服被冠以“情侣装”的名义后,他又拒绝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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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板栗的抚养权被完全交给他的那一刻,顾乐殊开始产生的那种陪孩子玩过家家的念头,又得到了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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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榆似乎越来越把他真正摆在“男友”的位置,他们的日常简直像梦幻的偶像剧,顾乐殊几乎都要沉迷其中,真的相信了白榆表现出来的炽热的爱情。但他知道不是。白榆就像一个女巫,用虚幻的泡沫给他俩制造不同的假象,引诱他一步步变成她想要他变成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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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希望自己一点都没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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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进展的比白榆想象中还要顺利。果然让“孩子”养宠物可以有效培养“孩子”的共情能力,虽然对顾乐殊这位大孩子的感情教育,迟了二十多年。最明显的进步就是,他俩一起去餐厅吃饭的时候,顾乐殊开始主动向侍应生道谢。如果不是顾及到对方的心情,白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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