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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丰霆承认当时已经知道钟完立的枪支掉落,无法对沈宝寅进行伤害,那么在此基础上再开枪便是故意杀人;如果否认,或许就可以够得上正当防卫,其中的量刑可谓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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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争当时便是否认了,可是法庭当初没有采纳他的口供,因为从卢毫的证词来看,钟完立遭到的前两次射击和后四次射击之间,有个长达至少十五秒钟的时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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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长的时间,法庭认为已经足够开枪之人对中枪之人的状态,包括是否丧失危害能力,进行一个具体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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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对方已经丧失危害能力,却还继续开枪,法庭认为这根本是出于一种打击报复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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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就是况争为什么愿意替丰霆顶罪的原因,因为两个人共同投案,并不能替彼此减轻任何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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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关键,根本就不在于他们开枪的多与少,而是那个关键的时间点,在于他们究竟知不知道钟完立当时手中已经没有枪。既然法庭不愿意采信他的证言,那么即使丰霆也牵连进来,结果亦是一样,那还不如他一个人担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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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霆早在来自首前,和律师进行前期沟通时就已经获悉这个信息,也知晓况争的口供没有被采纳,他再来讲一次,也未必可以得到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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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保持沉默,片刻后,坦然地讲:“那天天气很差,能见度非常低,我当时只看到钟完立摇摇晃晃朝沈宝寅走过去,他们的下半身都被栏杆遮住,我不知道枪是不是还在他手上。我没有办法去赌,我想救我弟弟,所以我又开了两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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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实话,况争的视野比他还差,他都看不太分明,况争一定也是。不管最后结果如何,总算他无愧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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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宝寅已经在这座公寓楼下站了三个钟头,脚边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礼品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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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况争的律师来找过钟沿一次,希望钟沿可以签下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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