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账上留大量现金。
立下公司每个月都会从帝都钱包公司那边结算,这个结算分为两笔钱,一笔就是骑手的工资,直接打入骑手账户内。
另一笔就是立下公司的收入了,这笔钱同样不少。
而潘总在周云诉讼期间一直做的就是在结算之后赶紧把这些钱转移了,然后成立一个新公司,和洪泉公司那边重新签合同,然后再弄一个和朗心公司同一个性质的公司。
到时候你周云随便告吧,大不了朗心公司直接破产清算注销,骑手们的合同全部转到新公司去,反正就是不粘锅。
钱当然有,但绝对不给你赔!
骑手们干了活已经给过钱了,凭什么他死了我还要给钱,没道理啊对不对,他一个开公司的又不是开善堂的,死了就得赔钱?
一百多万呢,他得多久才能赚回来,不赔,绝对不可能赔!
时间慢慢过去,潘总在帝都做的很顺利,和洪泉公司签了新的合同,约定从签合同的时候开始,结算费用就直接给到新公司。
对于这个新公司,潘总同样采用了股权代持的方法,反正从明面上来看,这个公司和潘总以及立下公司都没有任何关系。
做完了这一切眼见那边还没宣判,潘总才算是放心了。
这样的情况下,对方基本上执行不到钱,两个关联公司都没有钱,你怎么办,你没办法!
至于帝都的洪泉公司,虽然担心周云,但也就是担心一下而已。
区区一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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