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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孟则对ao吸引法则嗤之以鼻,将其称之为野兽的本能,对赵知颐别说是一见钟情了,见了面没有转身就走已经是给足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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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狗吗。”赵知颐试探着揉了下自己后颈的鼓包,痛的他轻嘶一声,也不知道昨晚孟则咬的有多狠,现在都还能摸到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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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循着记忆在抽屉里找到消肿贴,贴在了后颈上,将自己收拾好,他才拉开门,在这栋房子里转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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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孟则母亲送给赵知颐的见面礼,坐落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房价直逼六位数,孟家家大业大,就算是他跟孟则离婚,这房子孟家应该也不会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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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知颐巡视完自己的私有财产,十分满意,在冰箱里找了点吃的,一边吃饭一边查看银行卡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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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的笑容就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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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则每个月打五十万,这会儿他卡里竟然只有两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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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账单,不是奢侈品就是昂贵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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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知颐笑容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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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原主是个舔狗,花孟则的钱养男人,有点钱就全给程徽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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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他穿过来的时候是月初,这个月的钱孟则还没打过来,否则肯定又拿去给程徽买表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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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六点的时候,赵知颐觉得身体好了点,这才换了身衣服,去程徽所说的“天堂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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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家高级酒吧,至于高级在哪里,在赵知颐看来,具体体现在一杯一百八的柠檬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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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主的记忆中,程徽是这家酒吧的常客,常常带着自己的女朋友 ——是的,程徽除了赵知颐这个男朋友,他还有女朋友,只是女朋友三天两头的换,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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