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他们已经在这儿住了近三个月了。之前他怎么着撬不开李明宇的嘴,怎样都问不出目的地,两人相当于在长途客车上住了大半个月。在这儿换乘的时候,介于下一班车第二天中午才发,李明宇像往常一样随便找了个附近的小旅店住下。本来青龙还以为他们得继续赶路,结果第二天中午起来,李明宇都洗漱收拾好了,但他盘着腿,盯着地平线上冉冉升起的朝阳,突然改变了主意,“要不我们就呆在这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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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没有手机,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他跟着李明宇走上街头,环顾四周,只觉得这里只能用“城乡结合部”这几个字来形容。目之所及连栋高楼都见不着,几乎全是平房,最高的居民楼不超过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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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破败,却不肮脏,街道上倒也干净,顶多就是灰多了点。推着自行车卖早餐的老头看青龙瘦胳膊瘦腿的,竟然还送了他一杯豆浆,说是壮阳。青龙表示自己不需要壮阳,他接过盛着豆浆的塑料杯,烫得两只手来回交替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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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早饭,恰巧碰上赶集。道路两旁的地面上铺满了颜色各异的亚麻布,仅留下中间一条细窄的仅供一人穿行的过道。两人挑挑拣拣,什么也没买。李明宇又带他去了集市旁一条较为热闹的街道上转了两圈,最后在街角的拐弯处伸手一指,“我们住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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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伸长脖子一看,李明宇手指的方向贴着一张硬纸壳,上面用黑色的马克笔写着:旺铺招租,他忍俊不禁,“大哥,这里是做生意的地方。”\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