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烤肉会浪费脂肪,但目前林硕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先填饱肚子再说。
林硕拿出来之不易的盐巴,小心翼翼地往腿肉上撒了一些。
叶梅洗好野草莓,放在旁边早已经清理干净的石头上,盯着豹子肉流口水。
林硕用铁片切下来一小片肉,“咱们啊,也算因祸得福,生活在城市里,可能一辈子也吃不上一次野味。”
叶梅毫不客气地把肉放到嘴里,眼睛一亮,“好吃。”
林硕又割了一块肉,自己吃了。
味道也就那样。
和山里的野兔肉没什么区别。
野味这东西,吃的是心理上的爽感,真正吃起来,不仅肉很难嚼动,还有一股土腥味。
可偏偏有人就是好这一口。
林硕从小在山里长大,野鸡野兔,各种鸟,松鼠,吃了不知多少,就连野猪肉,鹿肉也吃过。
味道和口感真不如猪肉和牛肉。
林硕看了一眼不敢靠近的常小竹,“你心里别有想法,不是不给你吃,而是你的肠胃消化不了,先喝点热水吧。”
林硕早就用铁罐头盒烧了热水,装在玻璃瓶中。
倒出热水后,林硕把铁罐头盒重新放在炭火上,接了一些烤肉留下去的油渍,又割了几片新鲜的肉进去煮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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