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宁七年,春末。
京城的天儿,像极了娃娃的脸,说变就变,前几日还晴空万里,转眼就阴云密布,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这雨一下,连带着朝堂上的气氛,也变得更加诡谲莫测。
竟安侯之子祝司霆,状告宦官越和“诽谤太后”一案,有了结果。
越和被定了罪,贬为官奴,发配锦州服苦役。
这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快地传遍了整个京城,传入了每一个官员的耳朵里。
有人欢喜,有人忧愁,有人幸灾乐祸,有人兔死狐悲。
同一天,永安郡主祝语妺无召不得人宫。
嗣侯祝秦,也就是祝语妺的弟弟,理应丁忧三年,不得参与政务。
这可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偏偏这个时候,祝景臣钻了个空子。
长阳侯是他的叔叔,按照律法,叔叔属于旁系亲属中的“堂亲”,并不需要守孝。
这下,朝堂上可就热闹了。
清流派的部分官员,像是嗅到了血腥味的鲨鱼,立刻跳了出来。
他们以祝景臣自幼养于长阳侯门下,情同父子为由,要求祝景臣一同守孝。
一时间,朝堂之上,唇枪舌剑,硝烟弥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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