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絮絮叨叨了一通,不过是想帮你们调整一下笔力,以助书写自然流畅。虽然说了半日的‘骨’与‘肉’,但修习书道要下的功夫,可不在‘形骸之外’,也非一朝一夕的事,让我们共同奋勉吧!”
(形骸之外:出自《庄子·德充符》,“今子与我游于形骸之内,则子索我于形骸之外,不亦过乎?”,指人外在的肉体形貌,即身体表现出来的种种行为。)
“是的,追求外在,止于皮毛,是浅尝辄止的路术,要写好字,就不能忘记心神的锻造,”说到这里,少姝豁然开朗,她饶有兴味地身子前倾,“用笔力塑成骨肉,不仅是要有骨有肉,还要观之为美,赏心悦目——照卫妹妹的说法,评字仿佛与人物品藻一般了。”
(卫夫人“力筋”之说与人物品藻的联系:她主张书法要“多力丰筋”,即力量刚强,筋骨丰满,而反对“无力无筋”,应该是继承了族祖卫瓘的书法美学,卫瓘曾经自称“我得(张)伯英之筋,(卫)恒得其骨,(索)靖得其肉。”他们都用到“骨”与“肉”等字词来点评字体优劣,这与魏晋时期的人物品藻风尚关系很大。仪平策在所著《中国审美文化史——秦汉魏晋南北朝卷》中指出:在魏晋,“骨”同自我超越型人格的内在个性、神情、智慧、风度等相联系,是人的个性风度之美的一种标志。如说:“王右军目陈玄伯,垒块有正骨。”“时人道阮思旷,骨气不及右军。”“韩康伯虽无骨干,然亦肤立。”“旧目康伯,将肘无风骨”等【出自《世说新语》】,都把“骨”,或“骨气”、“骨干”、“风骨”、“正骨”,视为一种指称人的内在个性人格风度的审**概念。那么,卫夫人把“骨”的概念运用于书法美学思考,以“骨力”一词来表示书法用笔的内在力度,也可以说表示主体通过运笔所表现出的一种内在人格力量。由此可以看出,“骨力”是与用笔有关的,是一种“笔力”。)
卫铄颔首,仿佛正中下怀:“此言有理,少姝姐姐出身于人物品评的名门世家,若敢再说练不好字,我们说什么都不会信呢!”
少怔一时语塞,接着整个面容都明媚生动起来:“多亏了卫妹妹指点,我才能领悟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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