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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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声音让周舟从记忆中回过神来,她朝法官点了点头,对着辩护席前面的话筒,开始自己的发言,略去前面的套话,她的核心辩护意见就是两点,“张丹是边缘智力人,是否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存疑。同时,张丹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系初犯,偶犯,我认为原审量刑过重,要求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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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同情袁太太及其被害人的遭遇,可周舟作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给张丹的辩护律师,她仍是从方方面面找寻为张丹辩护的理由,她尽心尽力帮助张丹,站在她的角度提出了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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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于法庭是否采纳,她却不抱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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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丹虽然说过自己不是报复社会,可她杀害被害人的行为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因此,在这一点上,周舟并未在辩护意见中提出,至于刑事责任能力这块,周舟都能想到法庭的倾向,从事先准备凶器、选择杀人对象、杀人后逃离并躲避侦查来看,张丹的种种行为都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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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舟叹了口气,她已经做了她该做的,接下来,就把一切都交给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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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休庭十五分钟,合议庭出去合议,周舟坐在与上诉人袁太太对立的那张辩护席上,忍不住看向了袁太太,丧子之痛让这个贵妇人一夜之间老了十多岁,她满头的银发竟然像是一夜白头,她就呆坐在那里,眼神空洞,宛如一具没有灵魂的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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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舟不忍再看,别过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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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是当庭宣判的,法官敲了敲法槌,全体起立,法官道:“被告人张丹案发能独立生活,无精神病史。案发时事先准备凶器,仔细考虑和选择杀人的时间、地点、对象等……原审认定起具备完全刑事这人能力适当,张丹辩护人对张丹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提出异议显然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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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周舟在心中又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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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听法官说:“张丹光天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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