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什么破酒!一点酒味都没有!!!给老子滚出来。”
大汉一脸横肉,面部肌肉如岩浆冷却后的沟壑。五大三粗,一身兽皮做的衣服,像是猎户,不知是从哪个犄角旮旯的破山里跑出来的乡巴佬。这样的粗汉子,还真是很多年没见过了。
弟弟妹妹们给他解释了好几遍,这家酒馆虽然叫酒馆,但大多客人只敢喝些无酒精的饮品罢了,撑死最多来点米酒、葡萄酒而已。要知道,这里可是圣城,能沾到点酒精便已经是破例,这家伙居然还想要烈酒,究竟是哪个不长眼的放他进的城。
大汉在店里撒野,玻璃瓶在砖地上分娩出晶屑,木桌关节在嚎叫中脱臼,他甚至扬言要和老板比划比划。
他们管不住了,只好跑来找我。
我不仅不着急,反而觉得有趣。日子太过平淡,难得有些小插曲。便不急不缓地把信封好,随后,敲了敲两下身后的柜子,优哉游哉地走回酒馆。
“奶奶滴,你们老板呢!老——”酒瓶中的液体慢镜飞溅。
看见我的一瞬间,大汉突然不嚷嚷了,高举过头顶的桌子也被缓缓地放了下来。很显然,他喝醉了。询问过后,确认他没买过店里的酒。说明他来之前就已经不知道在哪喝得酩酊大醉,跑来这,纯粹是闹事。
“这...你是老板?”
“是。您有事吗?把我的小店砸成这样,弄得大家乌心烦躁。您说,该怎么办呢?”
店里还有别的客人,他们同样没被他吓到,反而自发性地退到了酒馆的四周,正好把醉汉围在中间,留下了中间一大片区域让他表演。他们知道他得倒霉了,都等着看戏,如此一来,我反而没有兴致再陪他玩下去了,我不喜欢被一堆人当成消遣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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