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纪斐言,你是真的没有一点做饭常识?油在锅里能加热这么久吗?”
纪斐言在心底倒抽一口冷气。
几秒后,他试探着问道:“要不……我还是别添乱了?”
他毫不怀疑,再继续下去,他会把秦煜时的厨房给炸了。
“算了,”秦煜时不想再为难他,“你去客厅坐会儿吧,一会儿我再叫你。”
秦煜时做事从不拖泥带水,做饭也一样,二十分钟后就已经全部做好了。纪斐言帮不上别的忙,只能负责端菜洗碗。
两菜一汤,都是家常菜,出自秦煜时的手却色香味俱全,连摆盘都异常精致。
“尝尝看?”
纪斐言就算再不会做饭,鉴别能力总是有的。这几道菜入肚,不仅征服了他的胃,也征服了他的味蕾。
“很好吃。”
事实上,就算真的不好吃,纪斐言也能面不改色地说出好吃两个字,无非是真心与违心的区别。
或许一些人会觉得是讨好,但对纪斐言来说,只不过是一种权衡利弊后的选择。
从学生时期起,纪斐言就不是一个很合群的人,他的许多想法都和同龄人不一样,到了高中时,更比身边同学早熟,自然而然也就成了班级甚至学校中的异类,难免遭受到一些挤兑。但他没有为了融入集体强迫自己舍弃那些不同,而是学会了隐藏,如同动物趋利避害一般,将那些异于常人的部分隐藏起来,包括自己的喜恶。
他学会了毫无负担地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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