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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多时辰后,沈良沅在双梁城里终于找到了一家价格比别家稍微便宜一点的客栈,要了最便宜的房间,给自己暂时安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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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己脸上的脏污洗去,露出一张白净娇丽的小脸后,她舒了口气,换了一身干净衣裳坐到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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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头风大,她没开窗,而是就着烛灯拿出了一把小小的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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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首的鞘是银色的,雕刻了繁复精致的花纹,还镶嵌有三颗殷红宝石,这是她身上最值钱的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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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她逃出舅舅家后一直藏在怀里,绝不能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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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此番来双梁城,就是要靠着这把匕首找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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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灯下的银色流光泛着冷意,沈良沅又伸手摸了摸匕首的鞘,然后才把它收回怀里,晚上她也要抱着睡觉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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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已经不早,她今日赶了一天的路也累了,琢磨着明日便开始在城里打听一下当初娘亲去世时留给她的地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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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良沅从包袱里拿出一个本子,准备写一篇日记便做今天的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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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便没人能看着她练字了,她只能自己练,可舅母是万不会让她做这些无用之事的,晚上睡前偷偷在小本子上写日记便是那时候养成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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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缓缓跃动的烛影中,面容娇艳的姑娘一笔一划在本子上认真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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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不小心撞到了一位公子,生的挺好看的,就是脑子好像不行,不太聪明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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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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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赐:简单点,说话的方式简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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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良沅:没见过什么世面,这位公子看起来傻傻,这是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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