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初带着证件来到登记处,一共提交了4份文件,一是老太太原来的房契。二是老太太的遗嘱。三是老太太写给她的一封信,信中说她时日无多,让元初赶紧来继承她的遗产。这封信当然也是系统伪造的。四是她自己的身份证明。
老太太的房契是真的,民国政府给登记的。李元初的身份证明也是真的。
其他两项是伪造的,但谁也鉴别不出来是假的。
工作人员问她:“你怎么没早点来登记呢?”
“我之前不在京城。”
工作人员看着信件和遗书,说了一句:“你来得倒是及时。”
元初反问他:“你是希望我来的不及时吗?你希望我错过这三个月的时间,然后好霸占我的房子?”
“小同志,你不要这么说,我没有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你的工作就是审核我的证件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就给我发地契,而不是把我当坏人一样审来审去。我一个孤女,活着本就不容易了,还要处处被人刁难吗?
我表姨在登记截止日期之前就去世了。她一个孤寡老太太,身体又不好,哪有精神来登记?
我虽然收到了她的信,但是我离得太远了,而且天有不测风云,屋漏偏逢连夜雨,我母亲也生病去世了,我在家里办完母亲的丧事才赶到这边来,路上多难走您知道吗?
我能活着到这儿来继承这份遗产就相当不容易了!
再说了,山高路远,我哪儿知道京城会规定逾期不登记就算无主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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