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卿琬是想着,既然孩子活泼爱玩,那童年的时候便该叫她玩个够,不要留下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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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巧灵珑如今正处于对新世界满怀好奇的时候,有绒绒陪她,不仅可以让她少拆一些家,还可以锻炼一下她的语言天赋,满足她过于旺盛的表达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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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卿琬将鹦鹉带回去的第一天,灵珑果不其然地就喜欢上了绒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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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远,看到笼子里小鸟儿鲜亮的羽毛,就开始兴奋地叫了起来:“娘……娘,我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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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了她的面前,不等谢卿琬打开笼子,她就自顾自地蹭了过来,看似胡乱捣鼓了一番,却是顺利打开了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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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谢卿琬都愣了愣,十分怀疑这真是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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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灵珑已将鹦鹉放了出来,与它大眼瞪小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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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珑儿,这是你以后的新玩伴,它叫绒绒,你知道了吗?”谢卿琬语气缓慢地说着,生怕灵珑听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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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灵珑盯着鹦鹉看了好一会儿,才跟着谢卿琬的声音慢慢念了一遍:“绒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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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又快速地念了一遍:“绒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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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抬起小脸,得意地对着谢卿琬道:“娘,我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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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卿琬睁大了眼睛,她真是每天都从灵珑的身上发现一个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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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珑的性格很像她,但她小时候应该没有这么厉害的学习能力吧,虽然她考太学的倒数跟她懒散成性关系最大,但谢卿琬还是觉得,有些人生来天赋就是比别人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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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谢玦,别人抄写许多遍的经义或许都记不住,但他只需要略看两遍就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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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是上天赐予天选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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