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这一点,还以为朝夕没怎么学会捕猎,因为它的捕猎成功率比起念兹来说并不算高。
念兹虽然性格跳脱,在捕猎方面却是个稳重型选手。
没有充足的把握,他一般不会发起进攻,更别说去挑战一些看着就很难抓到的猎物。
而朝夕不同,它年纪小,好奇心也强,不管看到什么猎物都想去尝试一下。
尝试得多了,成功率自然就降下去了。
今天能成功捉到猪崽,算是意外惊喜。
朝夕专门把猎物拖回了念兹身边,就等着他醒来讨要夸奖呢。
可惜的是,念兹依旧拒绝了进食邀请,并没有因为这是它抓住的第一个大型猎物而赏脸的意思。
“真的,不吃?”朝夕又问了一次。
“真不吃。”念兹坐在旁边,抬起了一只毛绒绒的后腿:“你自己吃吧,我舔舔毛。”
接着就梳理起毛发来。
好吧,朝夕遗憾的放弃了。
在念兹醒来之前,它就已经吃了七分饱,现在只好挑挑拣拣,把猪崽比较好吃地方撕咬成肉块,慢慢填满胃中剩下的空隙。
余下的部位则被丢弃在原地,等待不知是否存在的猎食动物分食。
撕咬的时候,脂肪和血水不可避免淌了一地,被朝夕嫌弃地避开了。
念兹说的果然是对的,它一脸认真地想。
猪这种动物不好吃,除了个别部位还凑合,其他地方都因为脂肪太多而口感油腻,不值得豹子大费周章去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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