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兹仗着自己个头小,找到个孔就直接钻进鹿皮底下,撑起了一个灵活的鼓包,一会儿跑左一会儿跑右,把叠皱在一起的鹿皮撑开,最后在接近尾部的地方找了一个破口。
“还好,只是破了一个小洞。”念兹缩着脑袋,从小洞上往外张望,看到那只帅气的白狼时眯了眯眼睛:“哈喽,大王看得见我吗?”
朝夕看到一只粉色的鼻子在洞口若隐若现,忍不住就想逗他:“看不见。”
“汪呜~怎么会看不见呢?”小狗不相信。
念兹顾涌了两下,本来想向朝夕彰显他的存在感,没想到一不小心用力过头,一只白白胖胖的狗脑袋直接从洞里钻了出来。
小狗茫然地眨了眨眼睛,和围着旁边两狼无辜对视。
狼王眨了眨绿色的眼睛:“现在看见了。”
“……”小狗生气:“嗷呜呜~你嘲笑我呢!”
“没有嘲笑。”朝夕收起眼底的笑意,认真道:“这样可爱,回去之后,这块鹿皮给你做披风。”
也只有这只小狗崽合适了。
那个撕裂的洞口并不大,除了念兹,恐怕其他狼都钻不进去,而漏了洞的皮毛是不保温的,只能割掉。
所以还不如那一块单独分给小狗,好歹不浪费呢。
就这样,念兹成了狼群第一只拥有毛茸毯子的狼……的狗。
他颇为高兴地翘着尾巴和朝夕贴贴,却没注意到狼群中,有两道目光落到了他身上。
一道怀疑和忧虑,另一道,却是气愤和嫉妒。
隐藏在狼群末端的瘸腿狼阴暗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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