臂一处血肉模糊的伤口血流如注,刺目无比,都不由被这一幕惊得向后退去,旋即又迎向庄瑾睥睨扫来的目光,皆是不敢对视,纷纷低头,一个个怯弱如羔羊。
大局已定!
庄瑾深知这群人的脾性,既凶狠,又软弱。
——说凶狠,是因为这群人生活在最底层,是与野狗抢食为生的人,若是暴露弱点,这些人就会如疯狗般疯狂扑上来,将你撕咬得连渣都不剩;而软弱么,则是这些人骨子里是欺软怕硬的,谈三凭着人高马大的体格,就能屡屡借钱,让他们敢怒不敢言。
而此时,他打掉领头的谈三,以狠辣手段将他们吓住,这些小乞儿就会展露出软弱的一面,如羔羊一般听话,可以说,此时就算是拿刀捅进他们脖子都不会反抗,只会无助地咩咩叫上两声,祈求你下刀轻些。
“谈三!”庄瑾镇住六七个小乞儿,收回目光看向谈三,面露冷意,紧了紧手中的打狗棍。
谈三接触到庄瑾目光、察觉到庄瑾手上细微动作的瞬间,背后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直觉、本能仿佛预见了死亡,让他原本想痛骂庄瑾‘不讲武德’、再恐吓两句的想法瞬间打消,意识到这是个狠人,怕是真敢杀人的,到嘴边的叱骂强咽了下去,忍着痛苦倒吸着凉气求饶:“嘶!爷,我烂人一个,您为我手上沾血不值当,饶命!饶命啊!”
说着,他似乎又想起什么,连忙大声道:“是小耳朵,是小耳朵告诉我爷你讨到一角碎银子,是他撺掇我来的啊!”
小耳朵听到谈三的话扭头就想跑,可还没迈开腿就被庄瑾一棍子砸在背上打了个趔趄,然后旁边两个机灵的小乞儿强架住胳膊,讨好地赔着笑押了过来。
小耳朵看到庄瑾冰冷注视过来的目光,以及手中染血的打狗棍,似乎看见自己像谈三一样,被一刺一砸,废了手脚,就是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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