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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视线落在那个名字上,黑眸半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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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秒钟后,他再度降下车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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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光线昏暗,凌霜勉强看清他半截脸,五官立体,线条坚硬。他很高,坐在那里,头发几乎抵到车顶,脖子里坠着条黑银项链,三分正,七分邪,锁骨上有抓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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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案子?”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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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没有情绪,压迫感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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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杀案。”凌霜实话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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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听到这凶杀案三个字都讳莫如深,他没有。男人微勾起唇角,饶有兴致地吐出一句话:“听着怪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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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有趣?她平生第一次听人用“有趣”来形容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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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目睹过犯罪现场的人,都说不出这个词。那过于冷血、残忍,对生命彻头彻尾的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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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儿?”男人低头点了支烟,金属打火机应声落入扶手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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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霜报过地址,车子在路上飞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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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有街灯漏进来,明明灭灭,映亮男人搭在方向盘上的手,骨节修长,手腕上戴着一块格林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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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金劳,有金捞。’许多人男人都信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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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霜还注意到他副驾驶上突兀地放着一个粉红色化妆包,拉链没合,可以看到里面打开的化妆品,都是些没见过的杂牌子,粉刷有使用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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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稍稍有些疑惑,男人处处精致,车里怎么会有这些?而是那个粉红色也不像是他会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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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久,男人接了通电话,语气比之前温和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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