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身边稀疏的几个人是他的随从,因此,他正准备酝酿话语的表情变的尴尬,那举在空中准备做些手语的胳膊,也僵直在了那里。他的面容在那一刻变的阴冷,随后又变成冷笑,他也慢慢涌在前边,众人让开一条道路,他先看到了那只狼,夸张的指着老狼说:“这可真是一只漂亮的宠物,他的毛皮,我敢打赌,这毛皮如果做成围脖,带在脖子上一定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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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刹那的冷场,乌鸦飞过,众人额头上浮现出一条笔直的黑线。早在他说话的时候,爱德华已经注意到了他,一个年轻人,二十岁左右的年龄,他有着一头色泽漂亮的褐色的头,头下边是张英俊的脸,之前,爱德华可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儿。对,就是漂亮,因为他的英俊中阴柔占了很大一部分,他的母亲肯定是个美人,明显,他从母亲那里遗传的更多。不过这并不能夺去他的吸引力,相反,反而增加了他对同性的一些吸引力,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双眼睛,那双眼睛细长,毫无男性的阳刚和棱角,当眼睛睁开时,眼球就会离开下边眼线一部分,这样使这双眼看起来很别扭,总觉得带着些嘲弄和恶意,就连那薄薄的上眼皮也透露了主人的性格,刻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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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双眼,他脸上倒没别的特别碍眼的东西,皮肤保养的很好,身上穿着得体的衣服,头也明显经过长时间的修饰,刚好符合他那张脸,和他的年纪,以及他的气质,说真的,那头略有些飞扬跋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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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腰间有着一把细剑,是没有成为骑士的年轻贵族间常用的,镶嵌了无数亮眼的宝石,从剑鞘到剑柄,没有遗漏,任何一个空隙都不放过。看到这里,爱德华已经明白,恐怕这把剑的装饰作用更大,因为为了美观,那剑变的更为细长,就像贵族中喜欢剑术的少女所用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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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也谈不上生气,因为,在旅途的生涯中,他不止一次的见过这些所谓的年轻贵族,他们总是莽撞,不将任何事放在眼里,他们向来都是通过恶意的取笑,以博得同样浅薄的人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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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他仍是笑着说:“不,我想您弄错了一件事,这只狼并不是我的宠物,而是我的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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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森侯爵小声而及时的说出了对方的身份,以期望这谈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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