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朝的丈夫,他不会回来了。
乐朝比她更清楚这一点。
陆但年生他的气,一开始因为什么,他记不清了,可能是一些年少时期的事情。
那时候乐朝还是个贫穷且略有姿色的omega,他并不笨,凭借寒窗苦读上了名牌大学,然后认识了陆但年。
本来是不该认识的,毕竟陆但年多耀眼,英俊多金还出手大方,他的车副驾经常换人,每一个坐在上面的人都光彩照人又洋洋得意。
乐朝为他捡了一次球,在篮球场外,那个篮球带着泥砸在了他的小腿上,把干净的裤子弄脏了。
他低着头,皱起眉头,他的裤子并不多,可现在也没时间计较了,他要横穿体育场前往图书馆,明天有个小组作业要交,他今天才发现室友完全没做第三部分。
那个英俊耀眼的陆但年就跑过来,带着他那种懒散温煦的笑容,说抱歉。
乐朝看着他,轻声说没关系。
谁会不喜欢陆但年?
他很英俊,听说也很有钱,但这和乐朝无关。
他想要平时分,想要好成绩背书,将来或许能找到一份稳定的好工作,挣到的钱足够养活自己和一只毛茸茸的宠物。
为此他可以忍受室友的不负责和随时发作。
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陆但年低头看了一眼他的小腿,他说要赔乐朝一条裤子,于是他们交换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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