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事时,好像全世界都消失了。张凌歌这种把别人都视为背景的样子,让何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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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张凌歌身上有南方人专有的“距离感”。看着容易相处,不“作妖”,但她和你感觉并不亲近,得了别人什么好,她一定会等价值还回去。何荟觉得来自岭南的张凌歌,身上有点申市人的斤斤计较,因而和来自东北的自己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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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距离感也就罢了,同学间也不是都得做朋友的。但是这个张凌歌,身上还长满了刺,惹了她,她就会怼人,一点社交风度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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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凌歌过了《大学英语》、《大学医学数学》、《大学物理》、《基础化学》和《大学计算机基础》的免修考试,取得了优异成绩,并被视为新“学神”后,何荟心里有点嫉妒,也有点后悔。她觉得自己太保守了,其实自己也预习过计算机基础、基础化学,但担心考不好会影响自己的绩点,所以她免修考试就只报了《大学英语》、《大学医学数学》、《大学物理》这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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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分那天,看到张凌歌嘴边掩饰不住的笑容,何荟小声地嘀咕了一句,“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要考,也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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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要搁冯晨夏身上,她一定会温言软语地安抚何荟,再自谦一番……让身边人都觉得舒服自在,几乎成了冯晨夏的本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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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凌歌却根本没有想过这茬儿,她挺着小胸脯站在何荟面前,“羡慕吗?很简单啊,反正你也过了几门,可以选大二的课了。选我上的课,走我走的路,也学外科当个‘木匠’,然后在学业上、工作上打败我……我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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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何荟也选了《解剖课》,和张凌歌做了学友。这一来二去,俩人的关系反而好起来,何荟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变成了张凌歌在华清最好的朋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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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什么男人打一架就会成为好朋友……扯淡,男人打一架还会打出人命呢,怎么没人说呢?”何荟想,“我倒是真的‘打了一架’,莫名其妙地捞了个‘刺猬’当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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