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土地的制度,主要是将无主的荒地分配给农民耕作,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加强政府对农民的控制。
均田制的初衷是好的,通过公平分田让农民有了种田的热情,提高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通过给农民分地限制了地主的权力。
然而,这是封建社会,大凌朝初期的分地政策到了现在已经一塌糊涂,失地农民实在是太多了,初期国家给分的男子60亩地(40亩不得买卖的国有田地,20亩私人田地)、女子20亩国有田地,到了现在根本不存在什么允不允许买卖了。
有钱的人随意花点钱就能买到露田(国有田地),农民想尽办法也保不住自己的桑田(私人田地),用简单一点的说法就是,土地兼并严重,阶级分化严重。
吴县令自己能拿到数千亩私人田地,而马三郎只能守着十几亩山地。
曦国现在的土地制度是公有制度下的家庭联产承包制,但适合大凌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