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北周到金家时是两岁,有关那几年的印象并不清晰。
从他能回想起来的年纪开始,路樱就已经存在于他的每一缕记忆中。
四岁,他跟路樱上同一所幼儿园。
后来,同一所小学、初中、高中。
金北周知道,路樱最开始就是看上了他的脸,这姑娘是个颜控,打小就能看出来,花痴得要命。
她喜欢漂亮的大公鸡、高大的骏马、威风凛凛的藏獒,还有好看的人。
他们小学去乡下研学,路樱连人家养的驴都要挑好看的拍照。
路樱纠缠他,却未必是喜欢他。
金北周比她更明白这点,小姑娘心性没定,今天喜欢他长得好看,明天就能看上别人的英俊。
金北周清楚自己的身世,他其实活得相当克制和冷静。
对路樱这种浮于表面的喜欢,他曾有几年特别排斥,他不愿当她审美发展过程的牺牲品,不愿成为有可能会在下个阶段被放弃的产物。
但路樱好可爱啊,可爱到他心尖尖上了。
她会扎着冲天辫给两只打架斗殴的公鸡升堂判官司。
会为死掉的小乌龟举办隆重的丧礼,然后砰砰砰给它磕几个响头,外公拉都拉不起来,气的吹胡子瞪眼。
骑自行车不会刹车,连人带车一脑门扎进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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