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绳子,伸过去套住狗獾的脖子拉到岸边,捆住四肢,绑在扁担的一头,另一头担着装满鱼的水桶,挑着去了镇上。
年关将至,集市上人来人往,街头巷尾堵得水泄不通。
前世的卢圣玲喜欢赶集,但凡手里有点钱或者票证,就马上跑到集市挥霍。
有了经验,她自然知道哪条街适合卖什么,于是目标明确地挑着东西去了农贸市场。
找了个面相好说话的大姐,用两条鱼作为报酬,蹭她的摊位。
蹲了半个小时,无人问津。
卢圣玲倒也不着急,背着手去肉铺转了一圈,顺便找肉铺的伙计借了把刀,将狗獾皮肉分离。
利索的动作,让卖肉的伙计咂舌。
瞧着卢圣玲穿得体体面面的,皮肤也白白净净,不像是农村人,更不像是屠宰场工作的同志,就好奇道:
“姑娘,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卢圣玲笑笑,两边梨涡格外动人,“我就一农村妇女。”
肉铺伙计咋看都不觉得像,这女人气质出众,身上没有一点农村妇女的土渣子味。就连扎个头发,都跟人不同。
旁人不是齐耳短发就是麻花辫,卢圣玲则是将头发高高挽起,扎成一个丸子,本来就个子小巧,这么一看更显年轻。
关键,穿得也很时髦。
黑色的高领毛衣,搭配一件红色格子大衣,看上去端庄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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