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她。
曾经,他誓言绝不会被那种女人“逮到”因此,在她入符兹堡大学的第一天,头一回见到她,他即一声不吭马上落荒而逃,而且一逃就逃到了飞机场,可惜他没有养成随身携带护照的好国民习性,只好摸摸鼻子又溜回来。
在那之后,他更是时时刻刻小心翼翼地避免碰上她,要出门进门先探头探脑,只要有她在的场合,他绝不会出现;走在马路上也不时东张西望,远远迎面瞧见,他马上绕道而行,躲她躲得比老鼠见到狮子更慌张。
可是另一方面,他又禁不住好奇她究竟是个甚么样的女孩子,竟然会在婚礼上做出那种足以令人目瞪口呆、瞠眼结舌的事?因此,在战战兢兢极力避开她的同时,他也不由自主地暗自审视她、分析她、研究她。
日久生情,这句话实在不太适用在他身上,但也只有这句话能够充分形容出他的窘境。
由于注意得太频繁、太慎密,有一天那是个下雨天,他突然发现自己迷恋上她了,当时万雷轰顶尚不足以形容他的惊骇程度说他吓得差点从堡顶上跳下去也许比较贴近真实状况,在他终于冷静下来之后那已是整整三个月后的事,他暗自审思恐慌无措的审思,终于明白不得不明白,他爱上她了!
为甚么会爱上她?
天知道,也许是迷上她活泼率直的个性,也许是迷上她明亮耀眼的笑容,也或许是迷上她在吵架时的毒舌毒语,也或许是迷上她三不五时的幼稚行为譬如把老鼠扔进他办公室里,骇得他像狗一样爬上桌子叫得比老鼠更大声,然后一个没站稳摔下来活活压扁老鼠还是用两瓣屁股压的。
总之,当他惊觉不对时,这份感情已无可自拔了,于是开启了他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单恋生涯。
他不再介意婚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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