菇的那根路灯,往灯光下一杵,就差抱着路灯柱子不松手了。
“没事,我带手电筒了。”洛嘉屿说完后无比自然地从口袋里掏出来一个袖珍手电筒,还展示性能似地来回按了两次开关按钮,暖色的光芒亮了又灭。
脑内的系统对着最新的消费记录骂骂咧咧了一句败家子,都分不清到底是恋爱脑加剧了宿主的败家子属性,还是败家子属性进一步促进了他的恋爱脑。
“买的还是带的啊?”初喻好奇地接过洛嘉屿手里的手电筒,也按了几下开关,意外发现灯光还能变色,除了雪亮和暖黄两种颜色之外,还有一个酷炫的幻彩镭射模式。
“不重要。”
那就肯定是买的了。
初喻又玩了几下,然后对着明明灭灭的七彩灯光夸赞了一句:“帅。”
洛嘉屿得意,然后下一秒就被发小抓住肩膀,严肃地摇了两下:
“以后别乱花钱,我怕你花着花着死在营里,有想买的可以问我借钱,我帮你买。”
洛嘉屿当下感动得心都软了,刚想趁机和对方贴一贴,脑子一转发现了某些不对:“等下,你用什么买啊?”
“好感啊,我好感度多。”初喻理所当然地回道,然后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那么多的好感都是来自于谁。
联想起走之前对方被自己偷走去买小蛋糕的二十点好感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场景,就算洛嘉屿对他的好感有一千,估计他也不敢花一点。
“……”初喻脑袋垂下来了,看起来很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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