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廷烨身上这桩案子,恰与此案有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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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人们的口供,顾廷烨亲口说过:“但从我得知余方氏装作跟你要好时,我就知道她一定存心报复。”这句话足以证明,顾廷烨为朱氏杀人提供了条件,甚至是背后的主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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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顾廷烨曾经对小秦氏说过一句话“你可以毫不犹豫的置旁人的骨肉于死地,旁人却不能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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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手”二字即可对顾廷烨定性,顾廷烨的确是对两个孩子动了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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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真的定罪,还需要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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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向嫂子等人的取证告一段落,散布在天南海北的其他证人也一一被押解回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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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受审的是当年余嫣红的陪嫁媵妾巩红绡,巩红绡自那年被余四太太带回登州以后,被余四太太安排嫁给了一个老实的庄户人家,过起了平凡的小日子。虽天高路远,但京城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还是会偶尔传到登州,不过这都与巩红绡无关了,是以巩红绡做梦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自己还会被召回京城,为当年的案子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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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既是开封府查案,巩红绡对现在的余家和顾家又没有什么额外的感情,因此痛痛快快说出了当年自己知道的所有真相:当年的确是顾廷烨安排余四太太带她去找余方氏,她对余方氏说明真相以后,余方氏才深恨小秦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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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令开封府意外的是,随着巩红绡的到案,另一个人证也自报家门跑到开封府作证,此人自称从前是顾廷烨的小妾凤仙,她声称当年她离开顾家时,盛明兰只肯给二十两银子,而巩红绡离开顾家时,盛明兰却给了她一张五百两的银票,所以巩红绡一定是受了顾廷烨的指使,故意挑唆余方氏害死小秦氏的两个孩子,否则,顾家为什么平白无故多给她那么多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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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凤仙的指认,红绡只得承认自己确实收过盛明兰给的五百两银子,但坚决否认曾经教唆过余方氏害人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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