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秦颂眼疾手快接住了它。
“看见你这张脸,我就厌恶。”
叶婉茹说:“你只有一双眼睛像我,早知道长得这么像他,当初就不该心软生下你。”
语言有时候是一把刀,刀刀刺出鲜血淋漓,黎初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看起来像伤口流出透明的血。
当年黎启明做完肮脏之事后,故意隔了很久才去叶家上门提亲,叶婉茹此时发现自己有了两个月身孕,想喝药打掉,却始终没忍心。
如果黎初长得不像黎启明而是更像她,她真的会将这个软小的婴儿留在身边。
南城大雪的冬天,黎初被丢在鸿福门口。
因为是第一个孩子,所以取名为“初”。
能取名,能写上一封委托信,是叶婉茹最后留存的母爱,从此二十余年,她结婚、离婚,搞垮黎启明,然后再婚,再生下孩子。
黎初的生死于她而言,早就无所谓了。
她望她的眼神无情又决绝,甚至带着厌恶和嫌弃,如果黎初再对视下去,只会更伤心。
于是秦颂把手机放回口袋后,伸手遮住了黎初的眼,泪水糊着皮肤,掌心下是一片湿软。
明明浸透的只是表层,却不知为何泡软了心脏。
“那就不再见。”她保持这个动作,厌世的眸色被顶光漾出诡异的亮光:“不送。”
叶婉茹走后,剩下二人也离开了餐馆,一路无言以对,直到道路尽头出现玉器市场闪烁的灯牌光。
这个世界真是够烂的,秦颂想。
实际上黎初也是这么想的,糜烂又华丽的灯下,她恰好瞅见早就离开的叶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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