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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接到消息的还有石篱城,小布雷肯还没来得及震惊父亲和叔叔的荒唐决定,就被迫披甲上马,去抵抗世仇的暴怒。
一千五百名布雷肯家的民兵和留在城堡的骑士在奶牛村外的苜蓿地里摆开阵型。当正午的太阳升到最高点时,小布雷肯看到了令他血液凝固的景象——佛雷家的前锋骑兵每人都擎着一支长矛,矛尖上挑着布雷肯家斥候的脑袋。
战斗持续了不到两小时。佛雷家的重骑兵像铁锤般砸开敌阵,布莱伍德家的弓箭手则像毒蛇般从侧翼撕咬。当布雷肯家的旗帜倒下时,哈佛伯爵亲手砍下了小布雷肯的头颅——那个年轻人死前还在呼喊母亲的名字。
而他的兄弟的尸体则在泥泞的苜蓿地里无神地看着太阳,他的眼眶中还插着布莱伍德家族的黑箭。可惜,再也看不到石篱城的厅堂了。
石篱城的城垛上,布雷肯伯爵的叔叔阿尔顿·布雷肯爵士有些绝望地看着城外林立的帐篷,手中的长剑死死抵在城垛上。伯爵的两个儿子的脑袋插在枪头,自己的孙子在城门外的铁笼中呻吟——年轻的布雷肯被剥光了铠甲,身上刻满了淋漓的血痕。被俘虏的骑士们被一个一个地推到刚刚竖起的绞刑架上——暴怒的两个家族不接受俘虏,不接受赎金,他们选择了先民最古老的血腥复仇。
城下,昆廷·布莱伍德正用匕首在阿尔顿·布雷肯的孙子身上刻第十九道划痕——每道代表一个被吊死的布雷肯家骑士。哈佛·佛雷站在他身旁,低语道:“徒利公爵的大军会在傍晚抵达,我们的斥候没有发现龙。”
“怎么那么快?”昆廷·布莱伍德有些疑惑,他知道徒利公爵准备了多少人马——五千人,在这些年不是一个大数字,但是能这么快就召集这么多人也绝非易事。
“奔流城里有七百名常备军,奔流城外的村庄里集结了上千人,然后就是和你我一样,一路前进一路征兵,如果不是时间紧迫,徒利公爵能召集七八千人——感谢先王——庸王除外,他们带来的盛夏让我们有足够的人手。”佛雷侯爵感叹道。
“等到徒利公爵抵达,拂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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