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拿他毫无办法,但总是麻烦不是?
而他恰恰是一个嫌麻烦的人。
前生他曾看过一篇报道,作者于华之所以下笔写《活着》,是因为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
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与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这可巧了,这首歌李建国同志就收藏有磁带。
虽然磁带是盗版货,但他也跟着听过好多次啊,是最好不过的借口了。
再者,《活着》全书讲述的是徐福贵的悲惨一生,这种原型搁后世几乎绝迹,但在这年头并不难寻。
本家二大爷就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写作对象。
在旧时代,二大爷原本是一地主少爷,打牌赌宝、纳小妾这种缺德事都干过。
但经历战争和人道洪流的洗礼后,他最终落得一个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结局。如今成了远近闻名的五保户。
就算是这样,人家还顽强活着,每天要么喝点小酒,要么下河摸鱼。李恒的摸鱼技术就是从小跟他学的。
歌曲《老黑奴》加二大爷,嚯!写作要素齐全,简直了。
就问于华你慌不慌?
正当李恒点盏煤油灯、奋笔疾书的时候,远在京城参加鲁迅文学院文学讲习班的于华只觉头一昏,摔地上差点晕倒了过去。
地板是硬的,摔老疼了。
捂着屁股哎哟哎哟爬起来,于华仰头望向黑黑的夜空,忽然莫名有些心慌,感觉此刻有个无比重要的东西离他远去一般。第二天清早,一夜没睡好的于华经过路边摊时,心血来潮找一瞎子算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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