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老板喜欢狗吗?”
“我养了一条贵宾犬。”
“为什么养贵宾犬,而不养其他品种的狗呢?比方说路边的丧家之犬,多可怜,饿得瘦骨嶙峋,风一吹即倒,随时随地有可能被人一闷棍敲死,拔了毛炖成一锅香肉打牙祭。”
“为什么?”
顾正秋眉头变成一字宽,陷入深思。
良久,她说道:“因为我喜欢贵宾犬胜过其他狗。”
“这么说来,贵宾犬对你而言比较特殊,它不平凡,可以跟着你吃香喝辣,而其他狗你大概不会在意它们沦为丧家之犬。
假设顾老板的重要之人突发恶疾,需要用贵宾犬的肺做药引子,顾老板你肯不肯杀狗取肺?狗肺,狼心狗肺的狗肺。”
顾正秋的眉头深深藏进皮肉里,她听懂了冼耀文话里的逻辑,想反驳却又无法组织起反驳之词,搜索枯肠许久,依然无所获,她放弃了。
“冼先生,做一个平凡人很难?”
“不难,想做就可以做,只是平凡人活得艰难,几乎没有主动权可言,有祸首当其冲,有福置身事外,平凡即原罪。”
冼耀文话音刚落,拎着公文包的陈长桐走入客厅,“耀文,顾老板,你们在聊什么?”
“随便聊聊。”冼耀文笑着回应,“姐夫,今天周末还要上班?”
“别提了,自从来了台湾,周末对我就失去了意义,天天忙得焦头烂额。”陈长桐放下公文包,在冼耀文身边坐下,“宝树呢?”
“在厨房。”
“陈先生、冼先生,你们聊,我去厨房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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