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吃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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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启哲摇了摇头,道:“没吃过,我哪有机会吃这玩意儿,我连见都不常见。不过要是能抓住几头的话,就养头小狼,把它训成猎狗那样,应该比狗厉害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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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狗,相公你想不想吃,我现在可想吃狗肉了,放上些辣辣地佐料,做成沙锅狗肉吃!”温熙想起家乡的美食,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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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启哲取笑她道:“你怎么总想着吃啊,女孩子爱吃狗肉的不太多,你算是很有个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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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熙小声道:“我那里地女孩子不少比我还能吃呢!相公,我看那些吐蕃人养的狗可真大,就是不知道它们好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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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启哲也故做低声地道:“那些可不是一般的狗,它们叫做藏獒,名贵之极,而且又非常的凶猛,我以前听人说过,它们能咬死豹子!你想想能咬死豹子啊,想吃它们,得比豹子还厉害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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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熙道:“我没豹子厉害。不过,相公,你可比豹子厉害多了!怎么样,咱们今天晚上弄一只来吃吃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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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部落里的人都把这些狗当成宝贝一样,全靠它们来牧羊和保护牲畜,我怎能夺人所爱,老百姓的东西可不能乱抢啊!在我们想得到别人的心爱之物时,要想想如果我们的心爱之物被夺,那是种什么滋味,要将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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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熙嘟起嘴,道:“好了啦,不过是吃条狗而已,又不是吃人,你哪来地这一堆大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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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启哲微笑道:“好好好,别生气。咱们不去夺人家的,你去买一条吧,多给部民些好茶,让他们做些茶砖来用,说不定他们就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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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差不多,我去买藏藏狗!”说完温熙蹦蹦跳跳地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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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启哲在后面还叫呢:“那叫藏獒,连这都不知道,真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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