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帝国的贵族,名字好像叫……罗克赛·科林?”
他的话音刚落下,一旁手中握着茶杯、头发梳的整齐的男人立刻迫不及待地插嘴道。
“没错!就是这个名字!我那不争气的弟弟就在那个晨曦之拥酒店的后厨干活儿。我还听他说,他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么帅的先生,他的老板安道尔站在那位先生的旁边就像个哥布林酋长!”
“安道尔那家伙估计爽死了,这座城的有钱人会把他酒店的门槛踏破。”旁边穿着深蓝色毛呢大衣的市民一脸羡慕地说着。
他是附近经营酒店的店长,不过他经营的不是住的那种酒店,而是卖红酒的那种,门面只有五十个平方。
虽然他不算是有钱人,但因为经常和富豪们打交道,他太懂那些有钱人的秉性了。
同样年份的红酒,产自帝国酒庄的红酒就是要比莱恩王国的更贵,哪怕在他这位专业人士看来银松森林南部的那片平原才是最适合酿酒葡萄生长的地方。
那儿生长的葡萄酿出来的酒会有一种独特的栗子和黑莓的香气,尤其是用银松森林本地的松木酒桶发酵口感更佳!
据说就连迷宫里的小恶魔们都爱得不行。
然而没辙的是,消费者们并不买账,雷鸣城的富豪们宁可去喝帝国土豆酿的“辣椒水”。
在雷鸣城的名利场,帝国的贵族和坎贝尔公国的王室属于同一生态位,而视财力的不同有时候前者还要略强于后者。
“他确实爽死了,听说那位尊贵的科林先生直接把他的酒店买了下来,”握着茶杯的男人羡慕地说道。
“买了下来?!”酒商瞪大了眼睛,一副无法相信的样子。
谁住酒店会把酒店买下来?!
不——
也不是没有可能。
毕竟那是“爱干净之人”科林先生。
这时候一旁的银行职员点了点头,肯定了这个传闻。
“这个我也听说了,据说是五万金币!当时港区银行的行长亲自去酒店帮他们办的业务……这笔钱现在就存在港区银行。”
“五万金币……”众人倒吸了一口冰凉的空气,眼中只剩下钦慕,心中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果然,上流社会的奢靡他们根本想象不到,只是露出冰山一角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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