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跟随陛下的那群杂役,可无论他们怎么努力, 都越不过这些人。
起先还以为是陛下念旧。可直到这次跟随出海,见识到莫铃兰的实力, 才发觉自己之前是坐井观天了。
她那命器, 分明就是个柔软的布条,听说以前还是个整日上擦灰尘、下洗脏碗的抹布, 究竟如何修出来这般厉害的神通?
不但能隐匿气息, 连元婴达能都无法察觉, 还能作为斗法利器,悄无声息就将人身上的一部分给抹除了!
她如今还只是金丹,将来若是成了元婴化神,那这神通, 又该有多了不得!
眼见莫铃兰进了船舱,坐在甲板上的一名金丹修士擦拭着手中一对短剑, 心中很是唏嘘。想当年,他刚刚入朝歌时,见朝歌大多数人的命器都乱七八糟,就自以为必定能鹤立鸡群。
毕竟他的命器可是一对短剑!天生就有杀伐之能,若非得罪了上流仙门的天骄,也不必逃到朝歌来。
可在朝歌呆久了以后,他发现朝歌的理念与所有仙门都不相同,这里从不以命器种类就将修士分为三六九等,这里鼓励所有人都将命器发挥价值。
不止如此,朝歌的勤务司有数百吏员,每日就钻研怎么利用各种命器,无论什么命器,都能在朝歌安稳落地,找到存在的意义。
进入朝歌的,不止有凡人,还有各种命器不受待见的散修,他们一开始或许都是贪图朝歌的灵脉和便利,但在朝歌呆久了,无一例外都对朝歌生出了归属之心。
无他,朝歌的日子过得太舒服的,并非只是修行上舒服,更多的是心里舒服,还有人在朝歌找到了自己的道心,在朝歌扎根生长,连带着家族老小都搬迁了过来。
当初大难临头时,可是有不少在两大宗下令屠城之前就自愿留下的修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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