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暗了下来,太阳落山了。
林克就像没事儿人一样,拿小勺一口口的喝着粥,清理冻伤,有条不紊的调整袜子位置重新穿好。当背包打开时间还剩十分钟时,他重新站起来,一手拎着斧头,一手拿着点燃的火把,重新走出洞穴。
今晚的夜空格外美丽,在度过最黑暗的一小段时间后,灿烂的银河从天空深处浮现出来。
透明的夜空中,每颗星星都历历在目,比光污染的纽约要清晰一万倍。
林克高举着手中的火把,朝着山下走去,斧子拖在雪地上,风将火焰向他身后拉出细细的丝线。
食腐乌鸦的叫声仿佛黑夜中的坐标,清晰告诉他雄鹿尸体的位置。
这回林克走的极稳,当他再度穿过灌木丛时,那头灰狼从鹿肚子里钻出来,从头到尾都沾满了血。它再度用凶厉的目光瞪向林克,发出洪亮的吼声,甚至比半个小时前还要洪亮有力得多!
可林克却已不怕。
因为这只狼已经吃饱了,它虚了……
不,不仅仅是吃饱,它把自己吃圆了!独自塞得满满的,透过薄薄的肚皮看出内脏的形状。
食肉动物在捕捉到猎物后,一定会最先吃猎物柔软的腹部。因为更好撕咬吞咽,内脏有更丰富的微量元素。还有内脏更易腐烂,肉则更容易保存等因素。
这头雄鹿拥有罕见的巨大体型,体重约在一百五十公斤左右,内脏也有20公斤以上。
和林克预想的一样,这头狼饿极了,它在过去的二十分钟时间里,狼吞虎咽的把整头鹿的内脏掏空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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