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做事不能拘泥于小节,没准人家店里内有乾坤呢?”
打肿脸充胖子这句话,某位方姓小姐运用的极妙。
祁肆目不斜视,就站着由着她演:“不进去看看吗?”
这次犹豫的是方怡,她只匆匆一眼,就迅速瞥过去,这下她不仅质疑自己的眼神,还同样怀疑祁肆的品味:“你……确定?”
祁肆盯了一会儿,提出自己的意见:“花篮还是不错的,只不过没有缠上灯链,如果缠上个几圈灯链,尤其到晚上,一开灯,五颜六色的,别提有多好看了。”
意见提出后,他自以为满意,不想一转头,方怡离他“八百米”远,看他的眼神透漏出一种“你是认真的吗”的疑惑感。
还缠灯链,你怎么不绑俩大的白炽灯泡装上去呢,更大更亮,也更耀眼。
俩灯一开,左右护法,绝对是整条街上最靓的仔。
祁肆似乎也正有此意,他接着又将目光朝向了门口挂着的绿灯笼,略一侧目:“我觉得还是把灯笼挂在花篮的最顶上更好些与绿叶正衬。”
方怡已经被祁肆的品味深深折服了,觉得再多待上一秒,就是对奢侈店门店的不尊重。
而且她还注意到祁肆的眼神瞳孔一点点变得幽深,唇角以一种细微的速度缓慢勾起,指甲不住的点上掌心,同类之间的惺惺相惜与这么多年的默契,让她十分清楚祁肆已经对此奢侈品店来了兴趣。
如果时间能够倒流,她宁可自己从来没有来过,带着某人见鬼的品味一起封土埋葬,永远不得窥见天光。
只能说祁肆的品味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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