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以泪洗面。每天都把晾在桌上的五、六杯开水喝得精光,还觉得口渴难耐。
我实在受不了这感情的煎熬,决定去和倩倩把话说开。如果她认为我这个人已经无药可救的话,我也不会难为她,和她摆摆手,说一声“再见”。当然,现在我唯一能做的是尽全力讨好她。
她喜欢什么呢?记得上学期她曾半开玩笑地说过喜欢吃“大白兔奶糖”。不管她是否喜欢,我去买些给她,总应该是有益无害的。
她还喜欢什么呢?我忽然想起假期里我和她去萨尔图新华书店买书的时候,她好象很喜欢一个商店里卖的一种白色长毛的毛毛熊。只是当时一则我把钱都用在买书上,二则有些嫌贵,不愿意拿父母的血汗去讨女孩子的喜欢,就没有买。
现在我也顾不了许多了!星期天上午,颠簸了近两个小时,我终于拎着空空的小红包,揣着我仅有的积蓄来到萨尔图。我找到那家商店,见倩倩喜欢的那种毛毛熊居然还有,我手里的钱也刚刚够,就买了下来,装进小红包(为了不让家里人看见)。可惜的是,我已经没有钱再去买“大白兔奶糖”了。这时已经是上午十点钟了,我连忙坐车回家。
下午一点多钟,我拎着小红包来到倩倩家门前,运了运气,敲响了她家的房门。
只有倩倩一个人在家,她把我让进屋里。房间的布置依旧,只是在沙发旁边多了一个落地电风扇,在不知疲倦地摇着头。突然,我看到了沙发上躺着一只白色长毛的毛毛熊,比我包里的那只还要大一些
我俩虽然还是同坐在沙发上,但她抱着那只熊,紧靠着扶手,远远地坐在一边;我远远地坐在另一边,包里的熊却让我怎么拿得出来?我不敢叫她“倩倩”,她也不叫我“红哥哥”,两个人似乎就是平平常常的同学关系。
我无话找话地和她聊了一会儿。当我说起我和她初次见面的情景,她说她已经记不得了。连我给她讲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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