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牙买加,金斯敦。
狂风骤雨呼啸不停,男人的喊声隐约突破隆隆作响的螺旋桨声:
“邦德……邦德!!快上来!”
一条手臂从机舱中探出,紧紧握住詹姆斯·邦德的手,用力将他拽进正顶着恶劣天气飞行的直升机:
“太好了,你总算赶上了。追兵都甩开了?毒品走私的证据呢?”
“证据在我怀里,怀特。”
邦德绷着脸,简单地回答。他今年三十二岁,效命于军情六处,正在执行的任务是调查从牙买加到英国的毒品走私活动。此刻他穿着一身臃肿的军绿色雨衣,浑身湿透,沙棕色的头发里蓄满了雨水和灰尘,怀里鼓鼓囊囊,像是抱着个大号沙袋。
他的同行者,特工弗格斯·怀特奇怪地低下头,打量着他腰部以下的‘肿块’,正在思考邦德是不是直接把毒枭的‘货’给打包带走了……一个毛绒绒、湿漉漉的脑袋忽然间从邦德怀中探出头,露出稚嫩的面孔和一双布满紧张的灰蓝色眼睛。
弗格斯·怀特吓了一大跳,差点掏枪:“What
the
Fuck!!什么东西?!哪来的小孩子?”
邦德说:“捡的。”
“捡的?”弗格斯·怀特目瞪口呆,“你在毒枭大本营里捡了个孩子??”
詹姆斯·邦德面露无奈。
……真不是他不专业,而是事发突然,他一不小心就被这小狗崽给缠上了。当时他正潜伏在一处遍布温室大棚与仓库的工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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