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样子。
一个决意今日去死的人,是想象不出明日的太阳的。
永远。他自己都不知,他此生还有无机会同人讲永远。
他问向南珺:“永远系几耐?”
向南珺眨眨眼,睫毛好长,扇下一片阴影:“当然系一生、一世、一世辈。”
“一世辈...”余回轻喃,听落去又似个承诺,“我讲唔好一世辈。你要一时开心,只要我仲活住,都陪你。”
向南珺眉头轻蹙,反问道:“一时又系几耐?”
“我都唔知。”余回第一次像此时这样,望他片刻,便不敢直视了,将头撇到一边去,似作逃避般地讲,“一秒、一分、一个钟,一天、一礼拜、一个月,都有可能。”
“一个月可以,两个、三个月,一年、十年,慢慢慢慢,唔就一世辈?”向南珺从他怀中起身,勾住他后颈轻啄一口,“点就唔得?”
他似乎突然寻到同余回相处的门路。只要他不强求那一个余回总犹豫着给不出的时限与承诺,不要讲爱、不要讲拍拖,不要讲那些于余回而言沉重似负担的东西,其实他们私下里相处,同情侣都没分别。
余回不会拒绝同他拖手、拥抱、接吻。从前拒绝同他做爱,现在一样甘愿成为他的一处温柔乡,他甚至可以用自己的安危威胁到余回,一样可以伤心时窝入他怀里落泪。
不肯开始一段确认的关系,不过是害怕失去、害怕给不起,在自欺欺人,企图及时止损。
余回第一次被向南珺看穿,他哪里是不爱,他是不敢。
向南珺每每想到这里,总是可以突然就释怀。
有人爱意见天光,有人爱意埋心底,就算勇猛至留低成身的伤疤,在感情里都要做细路仔,以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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