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酩第二天是被尿憋醒的。
上完厕所回来天还黑着,他就往沙发上一倒准备睡个回笼觉。
突然感觉胸口硌得慌,伸手一摸,是昨晚拿回来的马克杯,已经被他的体温焐热了。
这是他的罪证。
证明他昨晚做了一件非常没品且下作的事情,虽然有放下钱,但不问自取就是偷。
为什么要拿人家的杯子,这不变态吗?
喝醉了也不能这样啊。
可他又觉得自己不是变态。
他没有看到白手臂就想到白胸脯,他也没有看哪个长得好看的男孩儿女孩儿就想入非非。
他只有对着余醉时才忍不住想靠近,想吸吸他的味道,想碰他碰过的东西。
看到他的手臂就想拥抱,看到他的嘴唇会想和他接吻的感觉。
滚烫的脸埋进抱枕里,手指一下下抠着杯沿,耳尖渐渐承受不住沉甸甸的热意。
深入反省五分钟后,陈乐酩得出一个结论:他应该是单纯的好色,而且只好余醉的色。
可是……好色……有错吗?
好色又怎么了呢?
他只是好色又没有劫色。
人活一世谁能保证自己一直不好色,大概只是没遇到真正戳到心窝上的色而已。
长着眼睛不好色那不白长了?
长着脑袋不好色那不——
那不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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