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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是很良心了。艺人红了签了万千,也没撇开前男友,还是让他做经纪人,是后来才分手的。分手了也没当时就解约,还让他用自己赚钱。说一句恋爱脑不算过分了。
但是,经纪人前男友不答应。要公司要商标要房产,总之不说全要,但也要分走大部分。如果这里面有他的钱,也就罢了,但他赚得钱他自己去买了房开了自己的公司,并没有返投回来,只是很彻底的在用艺人的钱赚钱分钱。
俩人谈崩之后,经纪人前男友曾经想在网上发小作文,都编辑好放草稿箱里给艺人看过了,不答应我就发。被公司劝住,毕竟他想要的就是钱,艺人要是因为丑闻贬值了,他也就拿不到更多的钱了。艺人这边从一开始的害怕,但后来的愤怒,就和公司说要把那些公司商标和房产之中属于自己的份额,都转给公司,公司要是不要,她就转给抵押借贷之类的公司,或者个人,反正,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蔡蔡在地库里遇到的场面,就是这个艺人在和前男友经纪人言语掰头,间或砸车踢车,情况不太冷静。公司好几个员工正在劝架。这些人原本是来接蔡蔡的,结果恰巧遇到,自然不能让自家艺人吃亏了。结果蔡蔡都闷在车里看了半天热闹了,才被他们发现,因为仙君催不动蔡蔡,就通知了他们。有人继续留下和安保一起保护艺人,有人就和蔡蔡一起上楼了,知道蔡蔡好奇,顺口就说了。
都是自家艺人,还是蔡蔡,没什么不能说的。就算是涉及他人的隐私。只是隐私的事一旦闹起来,就很难隐私了,为了防止被人添油加醋,甚至在蔡蔡面前抹黑公司,就肯定是要说清楚的。
蔡蔡看那个艺人还挺眼熟的,演过她看过的影视剧,见到仙君的时候,就问这件事能得到一个好结果吗?
仙君日理万机的,还不知道这件事,主要也是现在公司还没出面,艺人是自己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