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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应该要有互相喜欢的感觉吧,他们都一起长大了17年了,要是早有这种感觉,宋殊小时候绝对主动扑上去了,嚷嚷着要和白子竺过家家。
而最后和白子竺胡闹上,绝对是因为美色误人……
谁叫白子竺生的一副好皮囊,还和外面那些烂大街的白面书生、斯文俊秀完全不是一个类型。
白皙肤色、微笑唇,狐狸眼、长睫毛。瘦而不弱,纤秾有度。就像外面那些勾魂儿的小妖精——
当然,这都是宋殊自己的形容词。在老师心理、家长眼里,此人身姿挺拔,英姿飒爽,阳光向上、乐观开朗,丹凤眼炯炯有神,一看就是心胸开阔的年轻人,将来必定大有作为。
这样的人,竟然和她厮混在一起甚至滚上了床,真是造孽。
当然,老师家长不知道白子竺这人实际可以说是不务正业的典范。他有一双巧手,喜欢雕塑,他在这个爱好上挥霍无度,材料都要买最好的,一掷千金只为了买一块好泥巴。同时,他的脑子里都是些疯狂的念头,喜欢带着宋殊走街串巷深入各个角落只为寻找好的拼接素材。
在二楼有一个房间,是白子竺的艺术仓库。堆满了白子竺的艺术作品和他买下的艺术藏品。他总是花很长时间呆在里面,并不是为了研究学习题目,而仅仅只是为了给一块石头抛光。
两个人玩在一块,除了从小一块长大的因素,还有就是他们对艺术同样的喜好。宋殊也喜欢做手工、喜欢画画,只不过这些东西在宋殊父母看来都属于不务正业、是影响学业的洪水猛兽。白子竺的仓库能盛放美术工具,于是她总喜欢往白子竺家跑,在那里留下自己的画作。
哼,要是白子竺仅仅是个只知道学习的无趣的优等生,自己还不屑于和他乱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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