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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的强大让李居胥意识到自己大意了,应该抱着狙击枪的而不是拿着一把小手枪。狙击枪太重了,在追求速度的时候,无疑是手枪最方便。他的脑袋里面闪过很多念头,速度却不减反增,他很清楚,后悔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倒回战车拿狙击枪是不现实的,冲上土坡就是两个点射。
泥土上出现两个弹孔,迷彩服不见了,巨大的寒意笼罩李居胥全身,他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朝着边上用力一扑。
轰隆,轰隆!
手雷在他刚才站着的位置爆炸,也幸亏迷彩服没办法预判他躲闪的方向,否则这一下绝对要玩完。手雷在土坡上爆炸,李居胥趴在了低处,恰好避开了手雷的杀伤角度。耳朵还在轰鸣,李居胥的汗毛却竖起来了,他用尽全力在地上翻滚。
砰,砰,砰!
子弹追在屁股后面,前面三枪都落空,第四枪擦过身体,手臂上少了一块肉,李居胥情不自禁身体一僵,却不是因为手臂上的伤口,而是大腿被凸起的一块岩石膈了一下,巨大的疼痛差点让他憋气,速速不可避免慢下来,他心感不妙,忍着剧痛,凭着直觉对着身后连开数枪。
砰,砰,砰,砰!
李居胥知道没有打中对方,不过,总算干扰了迷彩服的射击节奏,枪声停止了,迷彩服躲起来了。他借机调整身体方向盯着土坡的另外一面,没有看见迷彩服,但是他确信,对方就在那里趴着,只要他冒头,对方绝对会第一时间把他爆头,迷彩服的枪法精准的可怕。
在遍地砂石的地上缓缓蠕动,李居胥再一次后悔没有拿上狙击枪,突然,他似乎想到什么,余光扫了一眼战车,心中有了决定,深吸一口气,捡起地上一块颜色偏黑的石头用力丢了出去。
“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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