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案例分析题(共
8
题)
案例1:市场监管部门在对乙市金隆科技有限公司执法检查
时发现,该司生产的架空电缆标注乙市白象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
司厂名、厂址。该公司负责人出具了与白象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经检查发现,白象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
—
727
—司没有获得电线电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该如何处理?
案例1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
施办法
》第四十条
采取委托方式加工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
业应当在产品或者其包装、说明书上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
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委托企
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还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
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
定,企业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
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
3
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
2: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证后监管过程中,发现一家化
肥生产企业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该如何处理?
案例
2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
施办法
》第四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
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
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
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改正,处
3
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nb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8页